关于会计师事务所通过直接投资外汇业务系统 办理验资询证相关事项的通知 北京地区各会计师事务所: 直接投资外汇业务信息系统上线后,换取IC卡的外商投资企业验资询证需通过该系统办理。会计师事务所需到我外汇管理部办理中介机构基本信息登记,提供书面申请、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在系统中做过基本信息登记的会计师事务所可为换取IC卡的外商投资企业办理验资询证,提供材料如下: 一、外商投资企业外国投资者现汇出资、外商投资企业外国投资者减资、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核准件 1、事务所工作联系函; 2、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证IC卡; 3、《外国投资者出资情况询证函》(验原件,留原件); 4、针对前述材料应当提供的补充说明材料 二、外商投资企业外国投资者实物投资 1、事务所工作联系函; 2、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证IC卡; 3、《外国投资者出资情况询证函》(验原件,留原件); 4、无外汇指定银行和外汇局业务专用章的进口报关单(保税区或出口加工区企业可提供进境货物备案清单替代)(验原件); 5、商检部门或质量技术监督检验部门出具的“商品价值鉴定书”(外商独资企业除外); 6、针对前述材料应当提供的补充说明材料 三、外商投资企业外国投资者无形资产出资 1、事务所工作联系函; 2、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证IC卡; 3、《外国投资者出资情况询证函》(验原件,留原件); 4、拟出资无形资产的价值评估报告; 5、针对前述材料应当提供的补充说明材料 四、“三来一补”企业转型投资 1、事务所工作联系函; 2、“三来一补”企业转型后的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证IC卡; 3、《外国投资者出资情况询证函》(验原件,留原件); 4、外国投资者出资实物的进口货物报关单(验原件); 5、商检部门或质量技术监督检验部门出具的“商品价值鉴定书”; 6、进出口货物税务凭证; 7、针对前述材料应当提供的补充说明材料 北京外汇管理部资本项目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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