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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淀地税关于小型微利企业认定的通知

时间:2008-07-08  来源:海淀地税  作者:
通 知itB北京财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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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预缴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251号)文件要求,我局将在7月1日至15日对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企业开展认定工作。itB北京财税网
    符合条件的企业(指除个体工商户、涉外企业、个人独资合伙企业之外、在地税缴纳企业所得税并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企业)在7月征期内,通过“海税通”网络平台,在线填写“小型微利企业情况登记表”。(海税通首页---填写报表)itB北京财税网
    同时将填写好的“小型微利企业情况登记表”打印后,加盖企业公章上报主管税务所:(下载地址为:www.tax861.gov.cn-企业所得税管理处-下载专区-企业所得税申报表类-季度申报表-现用版本)。itB北京财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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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具体填报提示:itB北京财税网
    1、上年度指:2007年度itB北京财税网
    2、2007年采用核定应税所得率方式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其“上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为:上年度应税收入额×应税所得率itB北京财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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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淀区地税局itB北京财税网
    2008年6月23日itB北京财税网
    国家税务总局itB北京财税网
    国税函〔2008〕251号itB北京财税网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预缴问题的通知itB北京财税网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itB北京财税网
      为贯彻落实新的企业所得税法,确保企业所得税预缴工作顺利进行,经研究,现就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预缴问题通知如下: itB北京财税网
      一、企业按当年实际利润预缴所得税的,如上年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条件,在本年度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纳税申报表(A类)》(国税函〔2008〕44号文件附件1)时,第4行“利润总额”与5%的乘积,暂填入第7行“减免所得税额”内。 itB北京财税网
      二、小型微利企业条件中,“从业人数”按企业全年平均从业人数计算,“资产总额”按企业年初和年末的资产总额平均计算。 itB北京财税网
      三、企业在当年首次预缴企业所得税时,须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企业上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主管税务机关对企业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核实后,认定企业上年度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该企业当年不得按本通知第一条规定填报纳税申报表。 itB北京财税网
      四、纳税年度终了后,主管税务机关要根据企业当年有关指标,核实企业当年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企业当年有关指标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但已按本通知第一条计算减免所得税额的,在年度汇算清缴时要补缴按本通知第一条规定计算的减免所得税额。 itB北京财税网
     二OO八年三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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