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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家软件企业减按10%征所得税

时间:2008-03-27  来源:北京财税网  作者:摘自网络  【评论()】【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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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发改委、信息产业部、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审核认定了162家2007年度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根据《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的规定,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企业当年未享受免税优惠的,将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这些企业包括中国软件(600536)、用友软件(600588)等上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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