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国税转发国税总局关于调整小汽车消费税纳税申报表有关内容的通知的通知
京国税函[2008]476号
各区、县(地区)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
现将《国税总局关于调整小汽车消费税纳税申报表有关内容的通知》(国税函[2008]757号)转发给你们,纸制《小汽车消费税纳税申报表》暂由各局自印。
2008年9月16日
[1]国税总局关于调整《小汽车消费税纳税申报表》有关内容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