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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通州国税税务厅所分工及联系方式

时间:2008-06-23  来源:通州国税  作者:通州国税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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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税务所(专业征收所)

 
负责中市属、区直属企业、通州镇各街道办事处、招商局、永顺镇、梨园镇、张家湾镇所属企业及区内全部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的税收征收工作。
 
2、第二税务所

 
负责西集镇(含朗府乡)、漷县镇(含觅子店乡)地区私营以上企业的税收征收管理工作以及应在办税服务厅内办理的涉税事宜。

 
3、第三税务所

 
负责永乐店农场直属企业、永乐店镇、于家务乡地区私营以上企业的税收征收管理工作以及应在办税服务厅内办理的涉税事宜。

 
4、第四税务所

 
负责马驹桥镇(含大杜社乡)、台湖镇(含次渠)地区私营以上企业的税收征收管理工作以及应在办税服务厅内办理的涉税事宜。

 
5、第五税务所

 
负责宋庄镇(含徐辛庄)、潞城镇(含胡各庄、甘棠)地区私营以上企业的税收征收管理工作和应在办税服务厅内办理的涉税事宜。

 
6、第六税务所

 
负责全区个体工商户和集贸市场的税收征收管理工作。

 
7、第七税务所(专业管理所)

 
负责中市属、区直属企业、通州镇各街道办事处、永顺镇、梨园镇等所属私营以上企业及区内全部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的税收管理工作。

 
8、第八税务所(专业管理所)

 
负责通州区招商局、通州区工业开发区、张家湾镇等所属企业的税收管理工作。

 
9、第九税务所

 
负责对中市属企业、区直属企业、外资企业及新华办事处、北苑办事处、玉桥办事处、中仓办事处、永顺镇、梨园镇、张家湾镇、马驹桥镇、台湖镇及通州区招商局所属私营以上企业实施税务稽查。
 
10、第十税务所

 
负责对西集镇、火县镇、宋庄镇、潞城镇所属私营以上企业实施税务稽查。

 
11、第十一税务所

 
负责对永乐店镇、于家务乡所属私营以上企业实施税务稽查。

 
12、票证中心

 
负责全区所有企业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及第一税务所、第六税务所、第七税务所、第八税务所所辖企业普通发票发售工作。

 
税务所

 电话

 地      址

 邮政编码

 
第一税务所

 81523729

 通州区玉桥西里71号

 101101

 
第二税务所

 61576297

 通州区西集镇

 101101

 
第三税务所

 80571673

 通州区永乐店镇

 101101

 
第四税务所

 60509346

 通州区马驹桥镇

 101101

 
第五税务所

 69595264

 通州区宋庄镇

 101101

 
第六税务所

 60524907

 通州区玉桥西里71号

 101101

 
第七税务所

 81522342

 通州区玉桥西里71号

 101101

 
第八税务所

 81528371

 通州区玉桥西里71号

 101101

 
第九税务所

 69551742

 新华北街33号永顺镇政府院内

 101101

 
第十税务所

 80586128

 通州区漷县镇

 101101

 
第十一税务所

 69568954

 通州区永乐店镇

 101101

 
票证中心

 81522037

 通州区玉桥西里71号

 10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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