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享受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的企业,应按时参加减免税年审。有关年审表格,在主管税务所管理员处领取。不参加年审或年审不合格的企业,将取消减免税资格,追回已经减免的税款。 4、由于年度申报表进行部分调整尚未印刷完,2006年12月底前,纳税人先到主管税务所管理员处领取季度预缴所得税申报表进行2006年四季度预缴,预缴截止时间为2007年1月18日。在前来进行四季度预缴申报时,到主管税务所管理员处领取年度所得税申报表及其附表和填表说明(请向管理员说明执行何种会计制度以便正确领表),享受减免税的纳税人还要领取减免税年审表,2006年度收入低于300万元的还要领取核定征收审批表。年度申报的受理开始时间为2007年1月19日。减免税年审表和核定征收审批表的交表时间为2007年1月底前,交到主管税务所管理员处。 北京市崇文区国家税务局 2006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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