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纳税人在规定的年度纳税申报期内,发现纳税申报有误的,可在年度纳税申报期内重新办理纳税申报。 二、向税务机关申请报批事项应注意的问题 (一)纳税人需要报经税务机关审核、审批的税前扣除、投资抵免、减免税等事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超过规定申请时间的,主管税务机关不再受理。 (二)纳税人在年度纳税申报时,如有须经税务机关批准方可税前扣除的事项,需提供税务机关批准文件,对不能提供批准文件的,不能在税前扣除。 (三)纳税人有需审核、审批、报备的事项,应先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审核、审批、报备,再进行年度申报。 (四)纳税人申请税前扣除的财产损失在2000万元以上的;因政府规划搬迁、征用等发生的财产损失,纳税人应于年度终了后十五日内,直接报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审批,同时应当出具税前扣除申请报告及税收规定要求的相关资料,申请报告基本内容包括:纳税人的基本情况,主管区县(地区)国家税务局,损失形成的过程、原因,损失的类型、金额、时间,申请税前扣除的依据,对责任人的处理情况等。 (五)金融企业申请税前扣除的呆账损失在2000万元以上的,金融企业应于年度终了后十五日内,直接报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审批,同时应当出具税前扣除申请报告及税法要求的相关资料,申请报告基本内容包括:金融企业的基本情况,主管区县(地区)国家税务局,借款人、担保人和被投资企业的基本情况,贷款发放及使用情况和投资情况,形成呆账的主要原因以及采取的追缴程序、补救措施和结果,借款人或被投资企业、担保人财产清算、清偿和分配情况,贷款或投资人受偿及损失情况,对责任人的处理情况,申请税前扣除金额和理由等。 三、对减免税年审的要求 报经批准已经享受减免税的纳税人,应按照减免税管理办法进行自审,并认真填制《企业所得税减免税年审表》一式两份(到管理所领取),新技术企业填制《新技术企业减免所得税年审表》一式两份(到第五税务所领取),同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其它资料一并报送主管税务所进行年审。 四、所有实行查账征收的纳税人(不含网上申报)应先到管理所进行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审核,并由审核人员签字后再进行年度纳税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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