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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术企业所享受的税收优惠

时间:2007-11-07  来源:北京财税网  作者:  【评论()】【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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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减免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同时享受减免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
  (二)免征营业税的技术转让、开发的营业额为:
  1、以图纸、资料等为载体提供已有技术或开发成果的,其免税营业额为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2、以样品、样机、设备等货物为载体提供已有技术或开发成果的,其免税营业额不包括货物的价值。
  3、提供生物技术时附带提供的微生物菌种母本和动、植物新品种,应包括在免征营业税的营业额内。但批量销售的微生物菌种,应当征收增值税。

  三、个人所得税:

  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北京市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若干规定的通知》(京政发[2001]38号)文件规定:
  对在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中做出重大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市政府授予荣誉称号并给予奖励,所获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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