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赠扣除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及审批程序规定 |
时间:2008-06-26 来源: 作者: 错误报告 |
bPV北京财税网 政策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所得税额时扣除。bPV北京财税网 公益性捐赠:是指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的公益事业的捐赠。bPV北京财税网 公益性社会团体: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基金会、慈善组织等社会团体:bPV北京财税网 (1)依法登记,具有法人资格;bPV北京财税网 (2)以发展公益事业为宗旨,且不以营利为目的;bPV北京财税网 (3)全部资产及其增值为该法人所有;bPV北京财税网 (4)收益和营运结余主要用于符合该法人设立目的的事业;bPV北京财税网 (5)终止后的剩余财产不归属任何个人或者营利组织;bPV北京财税网 (6)不经营与其设立目的无关的业务;bPV北京财税网 (7)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bPV北京财税网 (8)捐赠者不以任何形式参与社会团体财产的分配;bPV北京财税网 (9)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民政部门等登记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bPV北京财税网 年度利润总额,是指企业依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的年度会计利润。bPV北京财税网 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bPV北京财税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bPV北京财税网 审批程序规定:上述政策是否需要审批,待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进一步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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