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及审批程序规定 |
时间:2008-06-26 来源: 作者: 错误报告 |
jbT北京财税网 政策规定: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jbT北京财税网 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包括公共污水处理、公共垃圾处理、沼气综合开发利用、节能减排技术改造、海水淡化等。项目的具体条件和范围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商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jbT北京财税网 企业从事前款规定的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办征收企业所得税。jbT北京财税网 享受上述减免税优惠的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在减免税期限内转让的,受让方自受让之日起,可以在剩余期限内享受规定的减免税优惠;减免税期限届满后转让的,受让方不得就该项目重复享受减免税优惠。jbT北京财税网 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jbT北京财税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jbT北京财税网 审批程序规定:上述政策是否需要审批,待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进一步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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